流離失所者們
全球有超過1 億人1 因為戰爭、迫害、武裝衝突、天災、貧窮和鎮壓等極端危險甚至威脅性命的處境迫使他們逃離自己的家鄉,成為流離失所者,這些流離失所者中包含了:
難民 Refugees
因有正當理由畏懼由於種族、宗教、國籍、屬於某一社會團體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的原因受到迫害而留在其本國之外,並且由於此項畏懼而不能或不願受該國保護的人2。

境內流離失所者 Internally displaced people, IDP
被迫或不得不,尤其是由於或為了避免武裝衝突、普遍暴力情況、侵犯人權和自然災害及人為災害而逃離或離開家園或經常居住地並且尚未跨越國際承認的國家邊境的個人或群體3。

移民 Migrants
國際法中並沒有對移民的明確定義,一個人出於各種原因暫時或永久離開其原本居住地的就可以被稱為移民。 在無國界醫生工作的地點,移民可能為了尋找工作,或因教育、家庭重聚或經濟不穩定等因素而遷移。有別於難民無法安全回到家鄉,移民可選擇返回家鄉並繼續受到其政府保護。

尋求庇護者 Asylum seekers
尋求庇護者是在另一個國家尋求長期合法避難所的難民,指的是已逃出自己國家,為了獲得法律保障和物資援助,正在他國提出庇護申請、確認難民身分,但尚未獲得認證的群體。




- 2022 年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UNHCR)年度「全球局勢報告」(Global Trends Report)
- 此處定義根據聯合國於1951 年通過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及1967 年通過的《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
- 此處定義根據聯合國《關於境內流離失所問題的指導原則》。